生活在内地

申办婚姻登记

在香港缔结婚姻

在香港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岁(以公历计算),不论结婚双方居于何地或属于任何国籍,均可选择在香港登记结婚。

以下网页为你提供办理婚姻登记的详情及须知,包括在本港或从香港以外地方以订明表格递交拟结婚通知书、举行婚礼的场地,以及为1971年10月7日前缔结的婚姻补办婚姻登记:

香港政府一站通 - 办理婚姻登记

在中国内地缔结婚姻

若你打算与爱侣在中国内地缔结婚姻,须依照内地法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内地登记婚姻工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或有关民政部门所确定的机关负责。

你可参阅四川省民政厅网站,了解四川省居民与香港居民婚姻登记的办事指南、政策档及办理机构资料。有关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及文件,请向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常见问题

Q1我是香港居民,打算与内地居民在香港结婚。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A1根据香港法例,你们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男女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通知书)。

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相关部分,直至他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让你们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你可点击下列连结以获得办理婚姻登记的详情及须知:

https://www.immd.gov.hk/hks/marriage/Registration_of_a_Marriage.html

Q2我是香港居民,打算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A2在内地登记婚姻的工作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或有关民政部门所确定的机关负责。有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及文件,请向内地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Q3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打算与内地居民在内地注册结婚,内地有关部门要求我出示香港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俗称「寡佬证」)。有关申请手续应如何办理?

A3要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你须填写一份申请书及缴交翻查结婚纪录的订明费用。

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香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你将于缴交订明费用后获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但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香港已有结婚纪录,你只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注明你在港登记结婚的日期。

你可亲身或授权他人递交申请,亦可以邮寄方式申请。

你可点击下列连结以获得香港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申请详情及须知: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marriage/Certificate_of_Absence_of_Marriage_records.html

Q4我是香港居民,配偶是内地居民。配偶应如何办理手续赴港探亲或旅游?

A4内地居民如欲来港探亲或旅游,必须取得由有关内地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关签注。就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关签注的事宜,请向有关内地公安机关查询。

Q5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后,应如何申请配偶往香港定居?

A5根据《基本法》第22条,中国其他地区的人士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内地居民如欲赴港定居,须向其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有关受理、审批及签发单程证的事宜,均由内地公安机关按内地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办理,有关详情请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

Q6我是香港居民,妻子是外籍人士并持有外国护照。我妻子想跟随我从内地来港定居,需要甚么手续?

A6如你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可为外籍配偶申请受养人签证来港居留。有关受养人签证申请的详情,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residence_as_dependant.html

Q7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我们打算离婚,应如何在内地办理相关手续?

A7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内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关办理离婚的详情,可向内地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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